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
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 (英文簡稱為:U4C) 在《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中被描述為:
一個與其他高層決策體(例如仲裁委員會和自治體委員會)成為對等機構的委員會。此委員會的目的是成為本地團體系統性失敗而未能執行《通用行為準則》時的最終解決方式。運動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的成員組成應當反映我們全域社群的全球性和多樣性構成。
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負責組織《通用行為準則》及其執行規範的年度的審查。
章程
U4C章程概述指导U4C工作的政策、程序和流程。
章程概述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包括委员会的宗旨和工作范围、职责以及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和选举程序。
以下各节包括了有关委员会工作的行为、回避以及透明度和保密性的内部期望。其余章节包括监督、审查和支持《通用行為準則》和《实施指南》的流程。这些章节包括为社群提供工具和培训,使其能够使用《通用行為準則》和《实施指南》,以及《通用行為準則》将如何与维基媒体基金会和其他运动的政府机构进行接触和互动。
章程由建议委员会起草,并于2024年1月至2月通过全运动投票批准。
Members
Regional seats (8 seats):
- North America (USA and Canada): vacant
- Northern and Western Europe: Ghilt
- Latin America and Caribbean: vacant
- Central and East Europe (CEE): vacant
- Sub-Saharan Africa: vacant
- Middle East and North Africa: Ibrahim.ID
- East, South East Asia and Pacific (ESEAP): 0xDeadbeef
- South Asia: vacant
Community at large seats (8 seats):
- Barkeep49
- Superpes15
- Civvì
- Luke081515
- vacant
- vacant
- vacant
- vacant